自1955年創立以來一直由家族經營的經典美式南方早餐連鎖店

2026 年 9 月 20 日





如果你想讓你的連鎖餐廳成為真正的經典,保持家族經營通常有助於達成這一點。雖然大多數大型餐廳連鎖如今不再以家族方式經營,但因客戶忠誠度高而突出的品牌往往是家族企業。例如,Chick-fil-A 讓創始的 Cathy 家族成為美式快餐界最富有的家族。同樣,In-N-Out Burger 仍由 Snyder 家族擁有。因此,一點也不應該讓人感到驚訝,Waffle House 作為全美最受喜愛的連鎖店之一,自始至終都是由 Rogers 家族經營管理。

雖然羅傑斯家族從一開始就主導決策,但他們的角色並非一直如此專屬。1955年,第一家 Waffle House 在喬治亞州的 Avondale Estates 開幕,創始人是兩位合夥人 Joe Rogers Sr. 和 Tom Forkner。Rogers 曾任二戰飛行教官,之後在名為 Toddle House 的連鎖餐廳擔任過速煎廚師。他後來成為經理,之後與 Forkner——一位房地產開發商——共同創業。兩人結合彼此的長處,使這項事業得以運作。

Waffle House is still owned by the Rogers family all these years later

自此之後,羅傑斯家族一直擁有(或共同擁有)Waffle House,儘管這個品牌一度差點從他們手中流失。創始人之子 Joe Rogers Jr. 在1973年接掌公司,至今仍任董事長。接手時,品牌仍與 Forkner 家族共同所有,且透過特許經營快速擴張。曾一度,Waffle House 的店鋪中只有約30% 為公司自有,連鎖店也因債務而陷入困境。Rogers Jr. 著手回購店鋪,為家族爭取更多的公司控股。

如今,當你在 Waffle House 用餐時,這家企業的多數股權仍然屬於 Rogers 家族,雖然是一家私人公司,精確比例不易確定。但現在大約 90% 的連鎖店由公司自有,因此家族對品牌擁有近乎完全的控制,分店數量已增至超過 2,000 家,遍布 25 個州。事實上,Waffle House 已不再對公眾提供特許經營機會,現存的特許店多為遺留經營。

然而,這個家族企業還有一個小小的顯異,對某些員工其實是件好事。為提升員工留任,Waffle House 的經理人員可以購買該私有公司的股票,使其成為部分員工持股。因此,經理人對自己店鋪(以及整個公司)的表現,擁有實質的財務利益。雖然 Waffle House 主要股權在 Rogers 家族手中,但更廣義的 Waffle House 家族也共同擁有部分股權。



林 雨晴

我是一名來自台灣的美食編輯,喜歡從日常餐桌、傳統料理與季節食材中尋找故事。對我來說,料理不只是食譜,也是一種記錄生活、分享文化與照顧他人的方式。在 HANA,我希望用溫暖、簡單又真實的文字,陪你發現每一天都值得好好品嚐的味道。